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通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公布关于第一届深圳市人民监督员任期考核结果的通报。
市司法局组织考核组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履职、培训学习、遵章守纪和个人操守等方面,对108名人民监督员进行了任期考核。并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评定20名人民监督员任期考核为“优秀”等次,88名人民监督员任期考核为“良好”等次。第一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金沙js4399首页金融管理集团董事长曾波为“优秀”等次。
2016年我国启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2017年深圳市选任第一届人民监督员。深圳市人民监督员负责监督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和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具体包括对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和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巡回检查,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相关工作,法律文书宣告送达,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其他相关司法办案工作等九项工作职责。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党中央对人民监督员制度一直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作为群众代表,以制度化的形式深度参与到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各关键环节,有效实现对检察权的外部监督制约,保证检察机关办案质量,促进了规范司法、公正司法,也强化了诉讼民主和人权保障。曾波同志认为,人民监督员的参与让检察办案活动更显公平公正。
曾波同志专注深圳发展,致力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积极助力经济圈建设。在做好企业经营管理的同时,带领集团及旗下研究院和基金会,先后组织、承办了三届“中国(深圳)金融管理论坛”、五期“中国金融管理师(QFA)培训”、两期“乐至县政协常委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等公益性的学术类、研究类活动,搭建金融国际交流平台,为自贸区经济社会建设及地方产业发展等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人民监督员的重点在于“人民”,要用人民群众的眼光,来监督检察院的工作。从任职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那一刻开始,曾波自觉代表社会大众行使监督职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以便更好履行一名人民监督员的职责,有效地监督法律的正确实施和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在任职期间共获评2017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优秀人民监督员”称号。
深圳市第一届人民监督员任期考核工作圆满完成。曾波表示,此次获评第一届(2017-2022年)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考核“优秀”等次,体现了深圳市司法局对个人履职能力的高度认可。自2017年当选深圳市人民监督员以来,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由陌生到熟悉,留下了诸多难忘的履职经历。今后依然会一如既往地关心、监督、支持好各项工作。